✅ 成功案例 | “同一人证明”海牙认证已取代加拿大领事认证,但国内部分机构仍要求领事馆认证
近期客户需在国内办理房产出售、银行资金支取等手续,需出具**“同一人声明公证书”**,以证明其加拿大护照与曾用中国身份证、护照属同一人。
📄 文件涉及:
加拿大新旧护照
中国身份证或曾用中国护照
身份一致说明(Statutory Declaration)
根据 2024 年 1 月起生效的《海牙公约》,加拿大已全面实施海牙认证(Apostille),并不再办理原先的领事认证流程。
🔏 客户所需流程如下:
由加拿大律师出具公证文件(Statutory Declaration);
在所在省(如安省、BC省)完成省级海牙认证(Apostille);
认证文件寄回中国供国内使用。
✅ 海牙认证已正式取代中国驻加领事馆三级认证流程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❗但现实中,部分国内地方银行、房产交易中心或公证机构仍未完全了解海牙认证的更新政策,坚持要求:
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出具领事认证章;
或继续提交“三级认证”文件(即:律师公证 + 外交部认证 + 使馆认证)。
这给客户在国内的使用带来一定困扰。
📌 解决方案: 我们会根据客户所在城市与使用场景,提前帮客户沟通确认是否接受海牙认证,并协助准备中英文双语模板、公证词格式,以确保文书在国内顺利使用。
📦 本案例客户最终成功在某地公证处备案并使用文件,未被要求重新走三级认证,顺利完成房产更名手续。
如您也有同一人证明、曾用名、姓名变更、护照更换、公证认证文件回国使用的需求,欢迎联系我们,享受专业、省心的一站式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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